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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域風險評估及企業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 項目名稱 | 臺州市泰恒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使用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臺州市泰恒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 |
| 簡介 | 臺州市泰恒電鍍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化學原料藥基地臨海園區,成立于2010年2月,法定代表人陳欣,現有職工220人,專業從事各種五金件電鍍加工。企業在電鍍過程中涉及劇毒化學品氰化鈉以及危險化學品氰化亞銅、鉻酸酐、硫酸鎳、硝酸鈉、硫酸(98%)、鹽酸(30%)、硝酸、氫氧化鈉、氨水、雙氧水(30%)、次氯酸鈉溶液、硼酸的使用、儲存。劇毒化學品倉庫位于輔助用房二,面積25m2,劇毒化學品氰化鈉年使用量為35t,最大儲存量為2t。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局[2012]第57號令公布,[2015]第79號令、[2017]第89號令修正)、《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企業屬于“金屬制品業”,未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因此企業不需要申領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許可證。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正)的要求:“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根據《浙江省工貿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試行)》(浙應急基礎[2020]75號)第3.3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使用和儲存量比較大的企業,最好委托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條件的機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因此企業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到臺州市泰恒電鍍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調查,收集大量的有關資料,在對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初步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安全檢查表法(SCL)等評價方法,編寫完成了《臺州市泰恒電鍍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使用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在安全評價報告編寫過程中,臺州市泰恒電鍍股份有限公司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給予了幫助和支持,并提供有關資料,使安全評價報告得以按時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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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葛躍君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葛躍君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 |
| 時間 | 2020年6月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年7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