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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域風險評估及企業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 項目名稱 | 寧波普拉帝納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使用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寧波普拉帝納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簡介 | 寧波普拉帝納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31日,住所位于寧波杭州灣新區興慈四路208號,法定代表人為梅先鋒。主要經營范圍為:納米新材料研究、開發;模具、金屬工具、數控刀具、鈦合金材料的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等規定未禁止或無需經營許可的項目和未列入地方產業發展負面清單的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企業租用寧波阿拉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寧波杭州灣新區興慈四路 208 號的1#車間中的2F作為生產用房,建筑面積 1090㎡。車間內建有建筑面積約108m2的真空鍍膜區,在生產過程中涉及氬[壓縮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和氦[壓縮的]的使用。氬[壓縮的]和氮[壓縮的]用于PVD納米制備機真空鍍膜,氦[壓縮的]用于PVD納米制備機測漏。氬[壓縮的]來源為40L氣瓶,年用量約為1300L;氮[壓縮的或液化的]來源為50L氣瓶和195L杜瓦瓶,年用量分別為1550L和2300L;氦[壓縮的]來源為40L氣瓶,年用量為40L。使用時,氣瓶(杜瓦瓶連接氣相口)內氬、氮經減壓閥減壓后由固定金屬管道送至PVD納米制備機使用;氦[壓縮的]氣瓶運至設備旁,經減壓閥減壓后軟管連接設備。氬[壓縮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和氦[壓縮的]屬于危險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發生中毒和窒息、爆炸(容器爆炸)等事故的可能。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依據《寧波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寧波市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專項安全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甬應急[2020]9號)的要求,寧波普拉帝納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其危險化學品使用進行專項安全評價。 本公司評價項目組成員依據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和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對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預測分析了危險有害程度和可能出現的事故風險,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符合性評價,并提出了消除、預防或降低企業作業過程的危險性、提高安全運行可靠性的安全對策措施,形成了相應的安全評價結論。 本安全評價報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的要求編制完成。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寧波普拉帝納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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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盛瑋瑋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盛瑋瑋、倪銀吉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盛瑋瑋、倪銀吉、黃少飛、許可水、陳業鴻、王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盛瑋瑋、許可水、陳業鴻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盛瑋瑋、倪銀吉 |
| 時間 | 2021.11.2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5.30 | |